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醫院成本管理工作,加強成本核算與控制,依據《醫院會計制度》(財會〔2010〕27號)、《醫院財務制度》(財社〔2010〕306號)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結合我省醫院財務管理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各級各類獨立核算的公立醫院(以下簡稱醫院),包括綜合醫院、??漆t院、中醫院、門診部(所)、療養院,但不包括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成本管理包括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成本考核與評價等成本管理活動。
第四條 成本管理遵循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科學有效、控制合理、成本最優化原則。
第二章 成本管理的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 醫院要成立由院長為組長,總會計師或分管財務的院領導為副組長的醫院成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包括財務、信息、人事、后勤、設備物資、統計、醫務、質控、護理、藥學、審計等相關部門負責人,其主要職責是:
(一)明確醫院各部門在成本管理中的職責,督促各部門落實成本管理相關工作;
(二)確定醫院成本管理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督促提高成本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
(三)確定成本核算對象,包括核算單元(核算科室)、核算項目及核算病種等;
(四)結合成本分析數據及成本管理建議,確定年度醫院成本控制方案;
(五)確定成本管理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標。
第六條 醫院成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醫院成本核算管理辦公室(掛靠在醫院財務部門),作為醫院成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辦事機構。醫院應根據自身規模和業務量的大小,設置成本核算工作崗位,并配備專職人員。醫院成本核算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醫院財務制度》、《醫院會計制度》和本辦法要求,制定醫院內部成本管理實施細則、崗位職責及相關工作制度等;
(二)審核各部門和科室報送的成本核算相關信息和資料,歸集成本數據,進行成本核算,按照有關規定定期編制、報送成本報表;
(三)開展成本分析,提出成本控制建議,為醫院決策、管理提供支持和參考;
(四)組織落實醫院成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監督實施成本控制措施;
(五)制定成本考核制度,并組織實施;
(六)開展本單位成本管理業務培訓和工作指導;
(七)建立健全成本管理檔案。
第七條 醫院職能部門需確定成本專管員;其他科室需確定兼職成本核算員。醫院職能部門和其他各科室在成本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一)執行醫院成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的決定,落實成本管理相關規定,實施成本控制。
(二)按照醫院成本管理工作領導小組部署,在醫院成本核算管理辦公室的指導下,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定期完成本科室和本部門成本核算相關信息和資料的記錄、統計、核對與報送等工作。
第三章 成本核算
第八條 醫院成本是醫院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而發生的各種消耗。醫院成本核算是指醫院將其業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核算對象進行歸集和分配,計算出總成本和單位成本的過程。
醫院成本核算應遵循合法性、可靠性、相關性、分期核算、權責發生制、按實際成本計價、收支配比、一致性和重要性等原則。
(一)合法性原則。計入成本的費用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制度規定,不符合規定的不能計入。
(二)可靠性原則。醫院要保證成本核算信息具有真實性、完整性和可驗證性。
(三)相關性原則。醫院成本核算所提供的成本信息應當滿足相關方面及時了解醫院收支情況以及醫院加強內部管理的需要。
(四)分期核算原則。成本核算的分期必須與會計期間一致,按月、季、年核算。
(五)權責發生制原則。醫院收入和費用核算,科室成本核算均采用權責發生制基礎。
(六)按實際成本計價原則。醫院的各項財產物資應當按照取得或購建時的實際成本核算,除國家另有規定外,一般不得自行調整其賬面價值。
(七)收支配比原則。醫院在進行成本核算時,應當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理,歸集、分攤各項成本費用,使各項收入與依法取得該項收入的成本費用相配比。
(八)一致性原則。醫院各個會計期間成本核算所采用的方法、程序和依據應當保持一致,不得隨意改變;若確有必要變更,則應在財務報告中詳細說明變更的原因、對醫院成本核算的影響等情況。
(九)重要性原則。醫院在成本核算過程中,對主要經濟事項及費用應分別核算、分項反映,力求精確。
第九條 醫院科室成本、醫療服務項目成本、病種成本、床日和診次成本的核算均應分為醫療成本、醫療全成本和醫院全成本三個層次進行核算。醫院成本核算類型主要包括:
(一)根據成本核算目的,醫院成本分為醫療成本、醫療全成本和醫院全成本。
1.醫療成本是指醫院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醫院各部門自身發生的各種耗費。不含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和科教項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醫療成本=醫療業務成本+管理費用
其中:醫療業務成本=人員經費+衛生材料費+藥品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醫療風險基金+其他費用
2. 醫療全成本是指醫院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醫院各部門自身發生的各種耗費,以及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耗費。
醫療全成本=醫療成本+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3. 醫院全成本是指醫院開展各項業務活動發生的所有耗費。
醫院全成本=醫療全成本+科教項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二)根據核算對象的不同,醫院成本核算分為科室成本核算、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病種成本核算、床日和診次成本核算。
1. 科室成本核算,是指將醫院業務活動中所發生的各種耗費,按照科室分類,以醫院最末級科室作為成本核算對象進行歸集和分攤,計算出科室成本的過程。
2. 醫療服務項目成本核算,是指以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及醫療輔助類科室開展國家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為對象,歸集和分攤各項支出,計算出各項目單位成本的過程。
3. 病種成本核算,是指以病種為核算對象,按一定流程和方法歸集相關費用,計算病種成本的過程。
4.床日和診次成本核算,是以床日、診次為核算對象,將科室成本進一步分攤到住院床日、門急診人次中,計算出床日成本和診次成本的過程。
縣及縣以上醫院應進行科室成本、床日和診次成本核算,三級醫院及其他有條件的醫院還應逐步以醫療服務項目、病種等為核算對象進行成本核算。
第十條 醫院成本核算范圍包括:醫療業務成本、管理費用、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科教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一)醫療業務成本
醫療業務成本是指醫院開展醫療服務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員經費、耗用的藥品及衛生材料費、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提取醫療風險基金和其他費用,不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科教項目收入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1. 人 員經費:是指醫院發生的工資福利支出、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工資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補助費、績效工資和其他工 資福利支出等。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包括退職費、撫恤金和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和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 衛生材料費:是指醫院發生的衛生材料耗費;
3. 藥品費:是指醫院發生的藥品耗費;
4. 固定資產折舊費:是指醫院按規定提取的固定資產折舊;
5. 無形資產攤銷費:是指醫院按規定計提的無形資產攤銷;
6. 提取醫療風險基金:是指醫院按規定計提的醫療風險基金;
7. 其他費用:包括醫院發生的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取暖費、公用車運行維護費、差旅費、培訓費、福利費、工會經費及其他費用等。
(二) 管理費用:是指醫院行政及后勤管理部門為組織管理醫療、科研、教學業務活動而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行政及后勤部門發生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資產折舊(攤 銷)費等費用,以及醫院統一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壞賬損失、銀行借款利息支出、銀行手續費支出、匯兌損益、聘請中介機構費、印花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 等。
(三)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四)科教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
以上成本支出項目應按《醫院會計制度》規定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第十一條 根據《醫院財務制度》規定,以下支出不得計入成本核算范圍:
(一)不屬于醫院成本核算范圍的其他核算主體及經濟活動發生的支出;
(二)為購置和建造固定資產、購入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資本性支出;
(三)對外投資的支出;
(四)各種罰款、贊助和捐贈支出;
(五)有經費來源的科研、教學等項目支出;
(六)在各類基金中列支的費用;
(七)國家規定的不得列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第十二條 核算單元是基于醫院業務性質及自身管理特點而劃分的成本核算基礎單位。每個核算單元應能獨立計量所有收入、歸集各項費用。醫院應按照核算單元的特點,對科室進行相應的歸類和拆分。核算單元具體分以下四類:
(一)臨床服務類科室,指直接為病人提供醫療服務,并能體現最終醫療結果、完整反映醫療成本的科室,即能體現門、急診服務人次和住院占用床日的科室。包括門、急診臨床科室、住院病區(科室)。體檢中心參照臨床服務類科室進行核算。
(二)醫療技術類科室,指為臨床服務類科室及病人提供醫療技術服務的科室。包括檢驗、檢查、影像、血庫、手術、麻醉、病理、藥學(藥劑)、實驗(研究)室、營養部等核算單元。
(三) 醫療輔助類科室,是服務于臨床服務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為其提供動力、生產、加工、消毒等輔助服務的科室。包括供應室、材料庫房、門診部、收費(掛號) 處、病案統計、水電班、總務維修、木工班、鍋爐房、洗衣房、汽車班、電梯班、垃圾處理、污水處理、中央空調、安保監控、中心供氧、設備維修等核算單元。
(四)行政后勤類科室,指除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和醫療輔助類科室之外的從事行政后勤業務工作的科室,包括院辦、人事、老干、黨辦、紀委、醫務、護理、科教、科研、質控、院感、信息、醫保、財務、審計、設備、基建、總務、膳食、保衛、工會、團委、宣傳等核算單元。
第十三條 醫院成本核算的主要流程
第一步,按各核算科室(或核算單元)先進行醫療業務支出耗費歸集,能夠直接計入的直接計入,無法直接計入的分攤計入,歸集形成科室直接成本;
第二步,按照分項逐級分步結轉法,首先,將行政后勤類科室的管理費用向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和醫療輔助類科室分攤;其次,將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最后將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科室分攤。
第三步,對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科教項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進行歸集和分攤,分別形成臨床服務類醫療全成本、臨床服務類醫院全成本。
在上述基礎上,通過歸集和分攤,計算相應的項目成本、診次和床日成本、病種成本等。
第十四條 采集成本核算的基礎數據
(一)成本數據
1. 人員經費:按支出明細項目(工資、津補貼、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等)采集到個人。依據個人所在核算單元進行相應人員經費的歸集;對在同一會計期間內服務于多個核算單元的人員,應根據其實際出勤情況按比例將其人員經費分攤到相應的核算單元。
2. 衛生材料費:按各核算科室實際消耗的衛生材料直接計入其成本。
3. 藥品費:以(藥房根據醫生處方)發出藥品的成本信息為基礎,分別按門診與住院,核算科室,西藥、中成藥與中草藥進行統計。
4. 固定資產折舊費:根據固定資產分類標準和折舊年限,按受益原則將固定資產折舊核算到相應的成本核算單元。房屋折舊按科室占用面積計算分攤。
5. 無形資產攤銷費:按受益單元進行分攤。
6. 提取醫療風險基金:按成本核算單元提取。
7. 其他費用:按受益原則分攤到各成本核算單元。
(二)收入數據
1. 醫療服務項目收入:分別按門診與住院,臨床醫生、護理與醫技執行單元以及各醫療服務項目,歸集醫療服務收入數據。
2. 衛生材料收入:分別按門診與住院,臨床醫生、護理與醫技執行單元,歸集計價收費的衛生材料收入。
3. 藥品收入:分別按門診與住院,西藥、中成藥與中草藥,核算單元采集藥品收入數據。
(三)服務量數據
1. 門急診人次:可按就診日期、掛號類別(普通、專家)、??七M行明細統計,將工作量采集到醫生;
2. 實際占用總床日數:可按住院日期、病區、科室或醫療小組等進行明細采集;
3. 出院人數:可按出院日期、病區、科室或醫療小組等進行明細統計;
4. 手術工作量:可按手術日期、科室(病區)、醫生、手術參與人員等進行明細統計;
5. 大型醫用設備檢查工作量:可按日期、科室(病區)、設備編號、檢查項目等進行明細統計;
6. 對用水、用電、用氣、用氧、洗滌、保潔、維修等外部服務,可按服務時間、服務對象(科室)、服務項目進行明細統計;
7. 其他:按提供服務的科室、接受服務的核算單元、服務日期、服務項目等進行明細統計。
第十五條 科室成本的歸集
科室為開展醫療服務活動發生的直接成本,直接計入或采用按內部服務量、內部服務價格等方法計算后計入科室成本;間接成本按照一定原則和標準分攤后計入科室成本。具體計量方法如下:
(一)人員經費:按核算科室將員工發生的各項工資福利性支出直接計入該核算科室的成本。臨床醫生人員經費可按照收入比例,在所在的門診、住院臨床科室間進行分攤。
(二)衛生材料費:按各核算科室消耗的材料費用直接計入其成本。
(三)藥品費:按藥品進價計入核算科室的藥品成本。
(四)固定資產折舊費:按會計核算方法計提固定資產折舊,不考慮預計凈殘值。其中,房屋類固定資產按核算科室的實際占用面積計提折舊;設備類固定資產按核算科室使用的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五)無形資產攤銷費:醫院無形資產應當自取得當月起,在預計使用年限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期平均攤銷,按受益科室確認無形資產攤銷費用。
(六)提取醫療風險基金:根據財政、衛生部門規定的計提比例和口徑計提。
(七)其他費用:
1. 房屋、設備維修費:常規維修費用按科室(房屋、設備實際占用科室)實際發生數計入;設備維保費用按維保期間分期計入(符合大型修繕標準的固定資產維修支出增加固定資產原值,計提折舊)。
2. 水電費:醫院應創造條件按照實際水、電用量計算確認費用;確實無法按核算科室計量的,分攤計入。
3. 辦公費、印刷費:按實際發生的辦公費用直接計入或按領用記錄計量計入。
4. 衛生材料以外其他低值易耗品:對成本影響較大的低值易耗品可分期計入成本。
5. 研究部門所發生的直接費用,按照收入比例向臨床科室分攤。
6. 其他:按核算科室的實際消耗量直接或采用一定方法計算后計入費用。物業管理費可以按照占用面積,洗滌、交通費用可以按照工作量,計算取得各核算科室的費用。
第十六條 科室成本實行三級分攤:
行政后勤類、醫療輔助類和醫療技術類科室發生的成本應按照分項逐級分步結轉的方法進行分攤,最終將所有成本分攤到臨床服務類科室。具體步驟是:
(一)一級分攤:行政后勤類科室的費用分攤
將行政后勤類科室的費用按人員比例向臨床服務類科室、醫療技術類科室和醫療輔助類科室分攤,并實行分項結轉。
核算科室(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醫療輔助類科室)分攤的某項行政后勤類科室的費用=該科室職工人數÷除行政后勤類外全院職工人數×當期行政后勤科室各項總費用
(二)二級分攤: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分攤
將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科室和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并實行分項結轉,分攤參數采用收入比重、工作量比重、占用面積比重等。
1. 按收入比重分攤。該方法適用于門診部、收費(掛號)處、供應室、鍋爐房、汽車班、電梯班、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醫療輔助類科室的成本分攤。
其中,門診部、收費(掛號)處按照門診、住院收入對門診、住院各臨床服務類科室進行分攤;供應室、鍋爐房、汽車班、電梯班、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醫療輔助類科室按照醫藥收入對各臨床服務類科室進行分攤。
某臨床服務類科室(或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的某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該科室收入÷全院對應收入合計×當期某醫療輔助類科室各項總成本
2. 按工作量分攤。該方法適用于材料庫房、水電班、總務維修、木工班、洗衣房、設備維修等醫療輔助類科室的成本分攤。
某臨床服務類科室(或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的某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該科室消耗工作量(或醫療工作量)÷某醫療輔助類科室待分攤的工作總量×當期某醫療輔助類科室各項總成本
3. 按占用面積分攤。該方法適用于中央空調、安保監控、中心供氧等醫療輔助類科室的成本分攤。
某臨床服務類科室(或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的某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該科室實際占用建筑面積÷全院臨床服務類、醫療技術類科室建筑總面積×當期某醫療輔助類科室各項總成本
(三)三級分攤: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分攤
將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向臨床服務類科室分攤,分攤參數采用收入比重,分攤后形成門診、住院臨床服務類科室的成本。
某臨床服務類科室分攤的某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該臨床服務類科室確認的某醫療技術類科室收入(按申請科室歸集)÷某醫療技術類科室總收入×當期醫療技術類科室各項總成本
第十七條 臨 床服務類科室財政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包括臨床服務類科室本身使用財政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行政后勤類、醫療 輔助類、醫療技術類科室分攤的財政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其中行政后勤類、醫療輔助類、醫療技術類科室的財政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及無 形資產攤銷,應參照以上三級分攤法進行分攤,最終形成臨床服務類服務類科室醫療全成本。
第十八條 臨 床服務類科室科教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包括臨床服務類科室本身使用科教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提取的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以及行政后勤類、 醫療輔助類、醫療技術類科室的科教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及無形資產攤銷。其中行政后勤類、醫療輔助類、醫療技術類科室的科教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及無 形資產攤銷,應參照以上三級分攤法進行分攤,最終形成臨床服務類科室醫院全成本。
第十九條 科室成本、診次及床日成本、醫療服務項目成本和病種成本計算方法
(一)科室成本計算
科室成本=科室直接成本+科室間接成本
(二)診次、床日成本計算
診次、床日成本的核算方法是將臨床服務類科室成本按門急診人次和住院床日進行分攤。
1. 全院平均診次成本=∑臨床服務類科室門診成本÷全院門急診總人次
2. 某臨床服務類科室診次成本=某臨床服務類科室門診總成本÷該科室門急診總人次
3. 全院平均實際占用床日成本=∑臨床服務類科室住院成本÷全院住院病人實際占用總床日數
4. 某臨床服務類科室實際占用床日成本=某臨床服務類科室住院總成本÷該科室住院病人實際占用總床日數
(三)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計算
醫療服務項目成本計算方法有項目收入比法、工作量法、當量法及作業成本法等。各單位應采用項目收入比法計算項目成本,有條件的單位可采用工作量法、當量法及作業成本法等方法計算項目成本。
1. 項目收入比法是指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將臨床服務類科室、醫療技術類科室的醫療成本根據項目收入占科室總收入比重向其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進行歸集和分攤。
臨床服務類科室(或醫療技術類科室)某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該項目醫療收入÷(科室醫療總收入-單獨收費衛生材料收入-藥品收入)×(二級分攤后的科室總成本-藥品成本-單獨收費衛生材料成本)
某科室醫療服務項目單位成本=該項目總成本÷該項目工作量
2. 工作量法是指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將臨床服務類科室、醫療技術類科室的醫療成本根據項目工作量占科室總工作量比重向其提供的醫療服務項目進行歸集和分攤。
臨床服務類科室(或醫療技術類科室)某醫療服務項目總成本=該項目工作量÷科室總工作量×(二級分攤后的科室總成本-藥品成本-衛生材料成本)
某科室醫療服務項目單位成本=該項目總成本÷該項目工作量
3.當量法是指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科室為單位確定本科室各醫療服務項目的成本當量系數,最后按成本當量系數分攤科室成本到醫療服務項目,計算出項目成本。
某科室項目成本當量總值=∑(該科室各服務項目成本當量系數×該項目本期服務量)
成本當量系數的單位成本=該科室當期總成本÷科室項目成本當量總值
某項目單位成本=成本當量系數的單位成本×該項目成本當量系數
4. 作業成本法是指在科室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依據醫院的醫療業務流程和財務數據,引入作業成本法,歸集項目直接費用,以成本動因作為間接費用的分攤依據,采用各自不同的分攤標準,追蹤資源消耗過程,分攤計算項目間接成本,對醫院開展的醫療服務項目進行核算。
某醫療項目的單位成本=直接成本+∑成本動因成本
(四)病種成本計算
按病種核算服務成本,應包括患者從診斷入院到按治療標準出院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支出。病種成本核算辦法是將為治療某一病種所耗費的醫療項目成本、藥品成本及單獨收費材料成本進行疊加。其主要核算方法包括:
1.歷史成本法,即通過較大樣本的病例回顧性調查,以調查資料為依據,計算服務項目成本,最后歸集為病種成本。
某病種總成本=∑(該病種出院病人住院期間各醫療服務項目工作量×各該項目單位成本)+∑藥品成本+∑單獨收費材料成本
某病種單位成本=該病種總成本÷該病種出院病人總例數
2.標準工作量實際成本法,即對每個病種按病例分型制訂規范化的診療方案,再根據該病種臨床路徑所需醫療服務項目的實際成本核算病種成本。
某病種標準工作量實際成本=∑(臨床路徑下該病種各醫療服務項目工作量×該項目實際單位成本)+∑藥品成本+∑單獨收費材料成本
第二十條 醫院應當定期編制成本報表,主要包括:
(一)醫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成本醫01表),反映一定期間的管理費用和醫療技術、醫療輔助科室成本結轉分攤前各核算單元的直接成本。
(二)醫院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表(成本醫02表),反映管理費用、醫療輔助類科室和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逐步分攤轉移到臨床服務類科室成本后,各臨床服務類科室的醫療成本情況,包括科室直接成本和分攤轉移的間接成本。
(三)醫院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構成分析表(成本醫03表),反映一定期間醫院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要素及其構成,以及床日成本、診次成本等。
(四)醫院全成本報表(成本醫04表),反映一定期間各臨床服務類科室的醫療成本以及財政項目補助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科教項目支出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經過三級分攤轉移到臨床服務類科室后的成本。
醫院應根據會計核算體系數據、各科室成本核算數據和其他資料填報。上述報表格式詳見附件。醫院還可根據成本管理要求編制項目成本、病種成本等其他報表。
第四章 成本分析
第二十一條 醫院要結合單位運行等相關信息,定期開展對成本核算結果的分析,把握成本變動規律,尋找成本控制的途徑和潛力,提出有效管理和控制成本的合理化建議,降低醫院運營成本,提高醫院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二十二條 各醫院可根據自身管理需要選擇不同的分析方法,分析成本變動、成本差異及產生原因,主要方法包括:
(一)趨勢分析。針對醫院和科室的收入、成本相關指標,通過對若干個連續期間的報告資料進行相關指標的比較分析,說明成本變化過程及其發展趨勢。
(二) 結構分析。分析醫院(或科室)人員經費、衛生材料費、藥品費、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提取醫療風險基金等成本要素占醫療成本的比重;各核算科室成本 占醫院總成本的比重,以及直接成本、間接成本占總成本的比重,管理費用占總成本的比重等,找出影響成本的重要因素及其關鍵控制點。
(三)本量利分析。研究分析醫院結余為零的業務量(保本點業務量)及其影響因素。
(四)比較分析。確定目標成本,并采用歷史最好水平、歷史同期水平、同類醫院平均水平、同類科室平均水平、預算目標、定額目標等,計算醫院(科室、項目)會計期間的成本數據與目標成本的差異,找出產生差異的因素。
第二十三條 醫院應當健全成本分析的指標體系,通過對各指標分析,反映醫院的成本水平和管理狀況。其指標主要包括:門診收入成本率、住院收入成本率、百元收入藥品消耗、百元收入衛生材料消耗、人員經費支出比率、管理費用率等。
第二十四條 按月、年編制成本分析報表,定期報送醫院成本核算工作領導小組和有關部門。
第五章 成本控制
第二十五條 醫院應在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的前提下,利用有效管理方法和措施,按預定成本定額、成本計劃和成本費用開支標準,對成本形成的全過程進行控制,努力實現成本最優化的目標。
第二十六條 醫院成本控制主要方法
(一)標準成本法:各醫院可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成本標準或計劃,比較實際成本與標準成本的差異,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并予以糾正。
(二)定額成本法:各醫院可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合理的消耗定額,比較實際成本與定額成本的差異,分析產生差異的原因并予以糾正。
第二十七條 醫院成本控制措施
(一)預算約束控制。醫院應以成本數據為依據,以科室預算為基礎,實施全面預算管理,做好營運成本分析與預測,將全部成本納入管理范圍,對各項經濟活動進行統籌安排和全面控制。
(二)可行性論證控制。醫院重大經濟行為必須建立集體決策審議責任制度,經過充分的可行性論證,利用核算結果指導經濟管理決策,避免決策的主觀性和盲目性。
(三)財務審批控制。醫院應建立健全成本費用審核制度,加強內部控制,糾正、限制不必要的成本費用支出差異。
(四)執行過程控制。醫院應加強經濟活動的內部審計監督,落實招標采購相關制度,對成本控制關鍵點進行檢查、評價,不斷改進成本管理水平。
(五)定額控制。依據人員編制、往年實際消耗和業務收入變動率確定合理的消耗定額,通過下達成本計劃對各類成本消耗實施控制。
(六)全員全過程控制。醫院控制成本要全員參與,并在事前成本計劃、事中成本差異揭示和事后成本信息反饋等全過程實施控制。
(七)內部審計控制。內部審計人員應對醫院內部經濟活動實施監督,對成本控制關鍵點(包括重大項目決策、在建工程、經濟合同、招標采購等)進行檢查、評價,以便發現、反饋成本管理的薄弱環節和漏洞,不斷改進成本管理水平。
(八) 網絡化控制。醫院應加強信息化建設,優化各項工作流程,要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平臺,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網絡,整合與成本核算相關的信息資源,及時歸集、處理成 本資料,對成本核算基礎數據歸集、分攤到各種指標的計算、分析、考核,實現信息化管理,從而準確、高效地進行成本控制,保證成本核算工作順利開展。
第六章 成本考核與評價
第二十八條 為有效控制成本,醫院應強化成本考核,建立成本控制考評制度,評價成本控制效益,建立相應的績效激勵體系,將成本控制效果納入科室績效考核體系,做到獎懲分明,促使其能夠自覺控制可控成本,減少資源浪費,降低費用。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各醫院應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成本核算制度。省屬醫院應按規定在成本中列支社會保障繳費。在未向社保部門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前,暫掛應付類款項。
第三十條 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舉辦的非營利性醫院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辦法自2013年1月1日起執行。
附件:醫院成本報表
醫院各科室直接成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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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醫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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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單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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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項目 |
人員經費 |
衛生材料費 |
藥品費 |
固定資產折舊 |
無形資產攤銷 |
提取醫療風險基金 |
其他費用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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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8)=(1)+(2)+(3)+(4)+(5)+(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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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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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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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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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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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技術類科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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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技術類科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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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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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技術類科室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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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輔助類科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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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輔助類科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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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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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輔助類科室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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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業務成本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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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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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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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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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反映管理費用和醫療技術、輔助類科室成本分攤至臨床服務類科室成本前各科室直接成本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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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醫療業務成本合計=臨床服務類科室成本小計+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小計+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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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總計=醫療業務成本合計+管理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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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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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醫02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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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單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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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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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費 |
衛生材料費 |
藥品費 |
固定資產折舊 |
無形資產攤銷 |
提取醫療風險基金 |
其他費用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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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4) |
(5) |
(6)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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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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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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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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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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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全成本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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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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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表反映醫院根據《醫院財務制度》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將管理費用、醫療輔助類科室直接成本、醫療技術類科室直接成本逐步分攤轉移到臨床服務類科室后,各臨床服務類科室的全成本情況。即: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包括科室直接成本和分攤轉移的間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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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表中的“直接成本”反映間接成本分攤前各臨床服務類科室發生的直接成本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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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表中的“間接成本”反映將管理費用、醫療輔助類科室直接成本、醫療技術類科室直接成本按規定的原則和程序分攤轉移至各臨床服務類科室的間接成本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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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構成分析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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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醫03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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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單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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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名稱 |
內科 |
… |
各臨床服務類科室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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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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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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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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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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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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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材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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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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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折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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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形資產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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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醫療風險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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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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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全成本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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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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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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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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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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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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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次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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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本表用于對醫院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要素及其結構進行分析與監測。“##”為某一臨床服務類科室不同成本項目的構成比,用于分析各臨床服務類科室的成本結構,確定各科室內部成本管理的重點成本項目??剖胰杀景ㄅR床服務類科室直接成本和分攤轉移的間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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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人員經費%(##)=(某一臨床服務類科室人員經費金額/該科室全成本合計)×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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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費金額合計(**)=各臨床服務類科室人員經費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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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費合計%=(各臨床服務類科室人員經費之和/各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合計)×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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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次和床日成本核算是以診次、床日為核算對象,將科室成本進一步分攤到門急診人次、住院床日中,計算出診次成本、床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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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全成本報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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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醫04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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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制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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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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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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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
醫院全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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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全成本 |
科教項目支出所形成的 |
總計(14)=(11)+(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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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 |
財政項目補助支出所形成的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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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經費 |
衛生材料費 |
藥品費 |
固定資產折舊 |
無形資產攤銷 |
提取醫療風險基金 |
其他費用 |
小計 |
固定資產折舊 |
無形資產攤銷 |
固定資產折舊 |
無形資產攤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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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全成本 |
直接成本 |
間接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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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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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服務類科室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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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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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全成本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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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1.本表于管理費用、財政及科教項目補助支出所形成的固定資產折舊和無形資產攤銷、醫療輔助類科室成本和醫療技術類科室成本分攤后編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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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間接費用=分攤管理費用+分攤醫輔成本+分攤醫技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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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1)+(2)+(3)+(4)+(5)+(6)+(7) 醫療全成本=臨床服務類科室全成本+(9)+(10) 醫院全成 |